关于下达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专项资金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 : 2018-04-12 10:53:5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专项资金的通知》(华广教务〔201849号),二级学院制定了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及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

教务处已将专项资金划拨至学院上报的项目总负责人名下(见附件),学院应督促项目组尽快开展工作。以下事项需注意:

   第一,教学类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建设项目之外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第二,个别学院未提交经费使用方案,暂不下拨经费。

   第三, 本年度资金应于2019331前全部使用完毕。教务处、财务处随即开展经费清理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2018.4.11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x


教务处

201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