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各年级在校生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8]第1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学校-学生-家庭的联系,现组织在校学生进行学籍信息核对和完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信息核对及完善
(一)核对方式:
本次信息核对通过迎新系统进行(http://yxxt.gcu.edu.cn/)。输入网址后点击自助报到登陆系统,账号为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6位。登陆后点击“完善信息”,在“基本信息”页面内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
(二)须核对和完善的个人信息内容包括Ⅰ类信息和Ⅱ类信息两部分:
1.对于Ⅰ类信息,学生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
Ⅰ类信息内容和要求如下:
(1)姓名。姓名须和本人目前实际信息完全一致;
(2)出生日期。须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完全一致;
(3)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必须与学生当前身份证上的号码完全一致;
(4)性别。性别为“男”或“女”;
(5)民族。与身份证上民族一致;
(6)学院。与学生目前就读学院一致;
(7)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与学生目前就读专业一致;
(8)行政班。行政班与学生实际班级一致;
(9)当前所在级。学生目前就读年级;
(10)相片(见首页)。与本人一致。
2.对于Ⅱ类信息,学生在文本框中按照要求填写或修改。Ⅱ类信息的更改无须向教务员登记,填写或修改完毕后,务必认真核对,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Ⅱ类信息内容和要求如下:
(1)血型。本人血型,不清楚的可不填写;
(2)籍贯(必填)。籍贯为祖籍,以户口本为准;
(3)户口所在地(必填):以户口本为准,具体到×省(自治区)×市(县)×区(乡);
(4)户口性质。不清楚的可不填写;
(5)电子邮箱(必填)。为本人目前使用的通信邮箱;
(6)手机号码(必填)。为本人目前使用手机号;
(7)qq号码(必填)。为本人常用qq号码;
(8)联系地址(必填)。家庭通信地址;
(9)政治面貌(必填)。下拉菜单选择,以本人当前信息为准;
(10)何时入党(团)。为学生实际入党或入团时间,以目前的政治面貌为准,记不清楚的可不填写;
(11)教育经历(必填)。填写高中阶段学习经历,曾在多所学校就读的,按由近及远的顺序填写;
(12)家庭成员(必填)。填写父亲、母亲或监护人信息,成员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位、政治面貌及联系电话这些项都须填写。如成员无工作单位,则工作单位须填写为学生本人家庭通信地址。对于监护人非学生父母本人的,需填写监护人相应信息。
二、信息提交及错误信息变更
(一)学生完成信息核对和补充工作后,点击“保存”,即完成全部工作。
(二)若需变更Ⅰ类信息中第(1)-(3)项的学生,需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于5月6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若因无相片或照片非本人需更正Ⅰ类信息中第(10)项相片的学生,请向教务员提供本人大一时期彩色电子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大小(168*240)不能超过150k。教务员集中汇总,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信息更正汇总表》(附件3)。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26日-4月1日:各二级学院组织14级学生上网核对完善个人学籍信息。
(二)4月2日-4月8日:各二级学院组织15级学生上网核对完善个人学籍信息。
(三)4月9日-4月15日:各二级学院组织16级学生上网核对完善个人学籍信息。
(四)4月16日-4月22日:各二级学院组织17级学生上网核对完善个人学籍信息。
(五)5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信息更正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请二级学院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对。
(六)教务处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36903028。
四、相关要求
(一)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请学生务必亲自登录网站并完成信息核对和完善工作。
(二)此次核对和完善后的学生信息将作为学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基本信息数据,请所有学生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三)由于此次工作涉及人数多、工作量大,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组织并督促学生上网核对和完善个人学籍信息,确保每位学生学籍信息完整、准确。
附件: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暂行办法.docx
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