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17年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通知
华广教〔2017〕105 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7]40号)要求,完善本科教学常态监测机制,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协同完成该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采集数据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师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基本统计指标(详见附件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
二、采集方式与程序
1.本次数据采集采取网络报送方式进行,在线填报数据并完成网络上报。为便于数据统筹,确保准确性,账号不对所有单位开放,由各部处分别统筹与整合相关数据,根据分配的账号在线填报数据并形成网络上报。为确保数据的保密性,请各单位填报人员加入QQ群号:364639497获取账号、密码,各单位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如忘记密码请与叶少林老师联系重置密码。
在线填报部门 | 账号、密码 |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网址 |
校办 | 请各单位填报人员加入QQ群号:364639497获取账号、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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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
人事处 | ||
学生处 | ||
财务处 | ||
后勤处 | ||
学科与科技处 | ||
招生办 | ||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 ||
实验室管理中心 | ||
网络与信息中心 | ||
图书馆 |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2.填报流程
各在线填报部门根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工一览表》(附件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数据采集工作流程》(附件3)组织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填报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同时打印材料(对未能填报的数据或对于整个表数据都为0的表,在系统上不用填报,只需要填写附件4:未能填报表格说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交校办,校办审核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无误后由教务处在线提交完成上报工作。
三、时间要求
1.本系统填报表单p中包括基础数据,基础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包括表“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 本科实验场所”。分别由校办、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完成。
2.省教育厅数据库已正式开放,要求分步骤填报,每一步完成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工作。我校该项工作的开展请严格按照下表的时间进度:
四、采集时间
网上数据填报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1月11日。
时间 | 内容 | 牵头单位 | 备注 |
9月28日-10月13日 | 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 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 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 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 表1-8-1 本科实验场所 | 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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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 所有牵头单位核对负责表格,对未能填报的表格提交附件4 | 各部处 | 对未能填报的数据或对于整个表数据都为0的表,在系统上不用填报 |
11月10日前 | 系统上提交后将表格纸质版(审核后签名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情况确认书(附件6)一起交由校办审核 | 各部处 | 校办审核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无误后由教务处在线提交完成上报工作 |
11月11日 | 根据校办审核资料提交省教育厅数据库 | 教务处 | 结束 |
五、其他
1.2017年的教学基本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迫,相较于前两年,广东省对数据系统进行了软硬件升级和更新,指标解释更加清晰明确。采集数据将作为各校审核评估、合格评估、教学状态评估等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基础数据,与高基报表关联度较高,并与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及有关资源配置密切相关。请机关各部处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数据采集配合工作,如填报该项工作的负责人与联系人(附件5)有变更请与教务处联系。
2.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时点:2017年9月30日
自然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学年度:2016-2017学年度
3.如所填指标与已上报的高基报表一致,必须以已上报的高基报表中的数据为准填写。
4.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已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请各单位安排专人(附件5)落实对接好该项工作。不再安排工作培训会议。
5.联系人:叶少林、刘博
电 话:36903022,36903018
QQ群号:364639497
附件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V3.0.1.docx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情况确认书.docx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