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监考费发放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
根据学校《考试工作酬金发放管理办法》,学校将发放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工作酬金,请各单位按下列要求填报《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监考费发放表》(见附件),并于11月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教务处。要求提交纸质版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核对。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36903322 手机短号:666110
电子邮箱:420218900@qq.com
要求:
1.填报该学期课程结束进行的考试;
2.填报该学期补考课程的考试;
3.只填报本单位派出的监考教师;
4.考试费用发放表可复印;
5.监考酬金执行标准即日场每场25元,夜场每场40元;
6.如不能及时提交考试监考费发放表的单位我们将延后办理。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