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7-09-22 11:31:57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实行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规定》(华广教[2014]145号,以下简称“规定”),学校将启动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撰写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认真阅读《规定》,严格遵照其附件《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撰稿要求》撰写质量年报。避免出现因内容、数据、格式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二)数据统计时间口径为:财务、图书信息按上一自然年(2016.1.1-2016.12.31)统计,教学信息按学年度(2016.9.1-2017.8.31)时期统计。
(三)各学院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质量年报,于2017年10月17日(周二)前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 36903021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