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6]第6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资助经费(第一批)下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资助项目
2016年度立项在建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34项(见附件1)
二、经费使用要求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及目标。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应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附件2),按照列支方案严格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项目考核,报送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教务处每年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编制项目经费使用计划,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省质量工程项目的经费使用计划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阮显政,电话:36903021。
附件:1.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经费资助方案.xls
2.“创新强校工程”项目(教学类)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xls
教务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