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实行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规定

更新时间 : 2016-10-08 10:25: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学校决定实行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发布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质量年报发布制度的目的意义

  建立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是完善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政府、高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完善学校基本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学校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改革动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建立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有利于引导学校增强质量意识,健全内部质量监控机制;有利于保障公众对高等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发挥政府、专门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深度融合。

 二、质量年报的类别与形式

 质量年报分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主要为本学院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及相应支撑数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参考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形成,主要反映学校教学实际状况及相应支撑数据。

 三、质量年报的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年报的内容

 各学院质量年报应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全面总结上一学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质量年报应重点反映学院基本概况、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等主要内容,并体现本科教学工作相应的支撑数据及图片。

(二)质量年报的要求

  1.以客观数据为支撑。各学院年度质量年报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据,通过公布共性数据和反映教学过程的核心数据,客观反映本科教学的实际状况。要加强对数据信息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研究,以此反映学院教学质量发展的动态趋势。各学院必须将相应支撑数据列表作为质量年报附件进行报送。

  2.树立目标和典型事例。为了凸显质量成效,质量年报应阐述学院当年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目标和达成情况,并在前言部分提出下一年度的总体质量目标。另外要重点列举学院当年的重大教改项目,适当增加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最有意义和价值的典型事例,并阐述其建设成效和对质量目标的贡献度。

  3.要提出改进举措。质量年报要在客观反映学院教学质量的同时,反思并揭示学院在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同时适当回顾上年度已有改进举措的有效性。

  四、质量年报撰写和发布

(一)质量年报面向校外社会大众,应易于阅读。文本应尽量采用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必要时可添加附录支撑材料。

(二)质量年报模板、支撑数据参考《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撰稿要求》(附件),涉及到的统计图表由教务处另行下发。各学院质量年报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万字,可根据单位特点适当调整字数、图表。

(三)机关各部门必须协助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总结上一学年度本科教学的各项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与就业、教育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国际交流与合作、学生科技创新、学生身体素质等内容。

(四)质量年报的发布

  机关各部门每年九月前将本单位上一学年度的质量年报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同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教务处修改反馈后公布各部门数据材料,为学院撰写质量年报提供部分支撑材料。

各学院每年九月将上一学年度质量年报(一式一份,相应支撑数据作为附件)报送至教务处,同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在学院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教务处每年将学校、学院质量年报汇编成册,以适当形式发布。

附件.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撰稿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