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补办学生证工作将于第12周进行,需补办学生证的学生按要求办理:
1、按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 (附件1)规定,各年级需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补办费(3元)于11周内交至本学院教务员。应届毕业生不予补办。
2、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将学生提交的“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照片及补办费于12周内交至教务处黄嘉欣集中办理。
3、本学期不予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补办、充值工作。补办、充值火车票优惠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不收取学生费用。
4、因学生证损坏申请补办的,学生须将损坏的学生证交回本学院教务员处,教务员汇总后交由教务处集中处理。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教务处
2016年 5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