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处理及课程修读安排的说明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保证学籍异动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10月修订)现对学籍异动发生后学生的成绩处理和课程修读安排做如下要求:
一、本文提及的学籍异动包含:留(跳)级、转专业(含方向)、休学(保留学籍)后复学、转学(转入)。
二、学生异动后成绩处理
(一)学生学籍异动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应指导学生对已修读课程成绩进行处理:符合校内成绩转换条件的课程,先进行成绩转换;不符合成绩转换条件的课程,可将课程性质变更为“通选课”,纳入异动后专业培养计划。
(二)成绩处理应在异动发生的当学期完成。
三、学生异动后课程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应协助学籍异动学生做好课程修读安排;教务员在排课时应注意:凡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得不再安排学生重新修读。
(二)对于休学(保留学籍)后复学的学生,如果异动前已完成大部分课程的修读,则复学后的课程安排,既可按照异动前的培养计划继续执行,也可按照异动后的培养计划执行,但必须在复学当学期确定。
四、对于本学期及之前已发生的学籍异动,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相关学生对照培养计划认真核对个人成绩单,在本学期内完成课程成绩处理,并做好后续课程修读安排。
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