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学生研究计划)相关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 : 2016-02-29 16:16:00

华广教务[2016]第6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安排,学校组织实施了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研究计划)[以下简称校级大创项目(SRP)],相关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实行院级管理,由各二级学院(单位)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经费拨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资料存档等环节。教务处对各单位的项目管理过程进行检查。

总体来说,201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于2015年1月启动,10月中期检查,12月结题验收。各单位共立项62项,经过一年时间的建设,完成结题53项,其中1项被评审为优秀项目,中止2项,申请延期结题7项(仍然在建),具体见附件1。

项目涉及参与学生270人(含延期和中止项目的参与学生)。通过参与项目,学生对相关项目有了一定的尝试和体验,研究水平、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都得到提升,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得到增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2015年是实行校级大创项目(SRP)院级管理的第一年,各学院和单位基本能按要求开展工作,但是也发现少数学院和单位不够重视,具体表现如下:

(一)调整预期成果比较随意

201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建设过程中,有个别二级学院和单位在调整预期成果时比较随意,把关不严。项目的预期成果应以立项申请表中所述为准,原则上立项之后不得再进行调整。特殊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可在中期检查之前个别修改(报教务处备案)。各二级学院和单位应严格把关,中期检查后禁止对预期成果进行任何修改。

(二)未按要求组建评审专家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的评审由各二级学院和单位组织,现场评审的专家组中应有至少一名副高以上职称者参与。201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的建设过程中,有个别单位评审专家组中无副高以上职称者。

(三)提交材料不及时

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少数学院和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甚至有单位在项目评审结束之后才补交评审安排表,影响了学校整体工作进程。各二级学院和单位应及时向教务处提交各种材料,例如项目成员名单、评审安排表、资料汇总表、成果汇总表等。

三、2016年度工作重点

根据201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建设的实际情况,2016年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严格过程管理,坚持各个环节的高标准严要求,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对项目的指导,逐步提高项目质量,减少中止项目比率;

3.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及时完成论文发表、报帐等工作,避免年底“搞突击”。

 

附件:1:201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资料汇总表.xls            

       2:201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标志性成果统计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