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征集通选课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5]第79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学安排,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选课即将开始面向全校征集和甄选。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教学资源,以确保有更多高质量的课程供学生选修,现对通选课的申报工作做如下具体要求:
一、基本信息
1.学校通选课资源分为两种类型:(1)网络通选课程;(2)常规通选课程。网络通选课程由教务处负责在相关网络平台上选课;常规通选课程由教务处在全校征集和遴选。教务处统一于每学期末公布下学期两类通选课程的开课信息。
2.通选课每门课程32学时(个别课程除外),2学分。分为文化素质教育、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外语训练和创新创业五个类别。
3.常规通选课上课时间一般为第三周至第十四周,每周三节课,所有通选课都安排在晚上第9-11节进行;网络通选课的上课时间以每学期公布的通知为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要求:(1)通选课申报教师须为各二级学院(部)专任教师,不包括辅导员和行政人员;(2)开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含内聘职称)。
2.申报课程要求:(1)申报的课程应具有本学科的专业特色和学科特点,课程内容以本专业学科知识的普及和学生视野的拓展为宜;(2)通选课主要为非本专业学生开设;(3)鼓励和优先开设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课程。
三、申报流程
申报工作采取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1.任课教师填写《校通选课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教师的基本信息和申报课程信息;
2.主管教学院长负责审核申报的课程。若有新开课程,则需在学院组织试讲、评分;
3.申请的课程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部)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进行通选课的申报工作(校通选课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4.申报完成后,在系统上导出《课程申请汇总表》,将其中的信息填入《校通选课申请汇总表》(附件3)中,并于12月11日前将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校通选课申报表》以及《校通选课申请汇总表》打印版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
四、其他
1.本通知的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只适用于常规通选课程,网络通选课程的具体操作以每学期公布的通知为准。
2.对通选课的管理和要求,遵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通选课管理办法(2014年10月修订)》(华广教务[2014]第139号)(附件4)执行。
联系人:刘英,吴梦玲 联系电话:36903321,有关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请联系叶少林老师,联系电话:36903022。
[附件_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通选课管理办法(2014年10月修订)].doc
教务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