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5]第59号
各二级学院:
现将本科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不超过最长在校时间内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毕业学分的结业生。
二、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1.办理时间:每学期第一周至第四周;
2.学生申请:已修满毕业学分的结业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并交还结业证书;
3.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在第三周内汇总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生名单,审核确认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结业换证学生毕业及学位审核汇总表》(附件),并将汇总表、《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复核:教务处于第四周复核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制作并发放证书。
如逢国家法定假日,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教务处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