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在校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5]第1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点击进入“学籍查询”模块。对于已注册学信帐号的学生,可凭帐号直接登录查询;入学后尚未登录学信网查询个人学籍信息的学生,应先注册学信帐号,再登录查询个人学籍信息。以上工作学生应在2015年4月1日前完成。
二、如果注册帐号后无法查询到个人学籍信息,或登录后发现学籍信息与个人信息不一致的,请先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籍信息是否存在且准确无误,再与教务员联系并做好登记。教务员汇总后填写《在校生学籍信息核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教务处。以上工作各学院应在2015年4月3日前完成。
三、注意事项:
(一)对于已注册学信帐号,但忘记了帐号或者密码的,请根据学信网相关提示找回帐号或密码。学信帐号在将来的求学和就业过程中都有重要作用,请学生务必牢记。
(二)尚未登录学信网的学生,在注册学信帐号时,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以免因个人信息与本人学籍信息不匹配导致查询失败。
教务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