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4-12-01 16:25:00

华广教〔2014〕143号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粤教高办函[2014]32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特急)》的要求,学校决定由教务处统筹、学校办公室总体协调,组织机关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共同完成该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采集数据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师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基本统计指标(详见附件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

二、采集方式与程序

1.本次数据采集采取网络报送方式进行,在线填报数据并完成网络上报。为便于数据统筹,确保准确性,账号不对所有单位开放,由各部处分别统筹与整合相关数据,根据分配的账号在线填报数据并形成网络上报。为确保数据的保密性,请各单位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在线填报部门网址账号、密码校 办http://202.116.65.238/smartbixb12617教务处http://202.116.65.238/smartbijwc12617网络中心http://202.116.65.238/smartbiwlzx12617实验室管理中心http://202.116.65.238/smartbisyzx12617图书馆http://202.116.65.238/smartbitsg12617学生处http://202.116.65.238/smartbixsc12617招生办http://202.116.65.238/smartbizsb12617人事处http://202.116.65.238/smartbirsc12617科研处http://202.116.65.238/smartbikyc12617财务处http://202.116.65.238/smartbicwc12617后勤处http://202.116.65.238/smartbihqc12617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http://202.116.65.238/smartbijlzx12617


 

2.填报流程

各在线填报部门根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工一览表》(附件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数据采集工作流程》(附件3)组织相关部门填报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同时打印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交至校办,校办审核无误后在线提交完成上报工作。

 

 

 

 


三、时间要求

1.本系统填报表单中包括基础数据,基础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包括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表3-1-1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表3-1-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3-1-3其他师资信息”、“表3-3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4-2-1专业基本情况”。分别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完成。

2.省教育厅数据库已正式开放,要求分步骤填报,每一步完成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工作。我校该项工作的开展请严格按照下表的时间进度:

 


时间表格编号牵头单位备注11月28日-12月10日“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表3-1-1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表3-1-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3-1-3其他师资信息”、表3-3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人事处五张表同步填写,作为数据字典12月2日各单位确定数据库填报负责人,提交附件5教务处 12月10日-12月12日表4-2-1专业基本情况教务处同步填写,作为数据字典12月13日-12月20日所有牵头单位核对负责表格,对未能填报的表格提交附件4各部处参见附件212月13日-2014年1月5日各牵头单位填写所负责表格各部处参见附件2


 

四、其他

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如2014年11月进行统计,自然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学年为2013-2014学年,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时点为2014年9月30日。

2.如所填指标与已上报的高基报表一致,必须以已上报的高基报表中的数据为准填写。

3.2014年的教学基本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迫,相较于2013年,广东省对数据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更新,指标解释更加清晰明确。采集数据将作为各校审核评估、合格评估、教学状态评估等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基础数据,与高基报表关联度较高,并与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及有关资源配置密切相关。请机关各部处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并填报该项工作的负责人与联系人(附件5),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数据采集配合工作。

4.所有采集系统代码自动转换导入模板将放在qq工作群,各单位可根据内容做好安排工作。

5.联系人:叶少林、刘博

电  话:36903022,36903018

     QQ  群:364639497            

 

附件:

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

2.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工一览表

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流程

4.未能填报表格说明

5.各单位数据库填报负责人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