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征集通选课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4]第4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通选课即将开始面向全校征集和甄选。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合理、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以确保有更多高质量的课程供学生选修,现对通选课的申报工作做如下具体要求:
第一,通选课每门课程32学时(个别课程除外),2学分。分为文化素质教育、经济管理、工程技术以及外语训练四个类别。
第二,要求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科的专业特色和学科特点,为全校学生开出至少3门通选课,课程内容以本专业学科知识的普及和学生视野的拓展为宜;主要为非本专业学生开设。
第三,为了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根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方案要求,鼓励我校教师申报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
第四,开课教师原则上要求是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含内聘职称)的专任教师,个别课程如艺术类,可适当放宽要求。
第五,上课时间一般从第三周至第十四周,每周三节课,所有通选课都安排在晚上进行。
第六,申报工作采取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1)任课教师填写《校通选课申报表》(附件1),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主管教学院长负责审核申报的课程。若有新开课程,则需在学院组织试讲、评分;
(3)申请的课程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进行通选课的申报工作(校通选课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4)申报完成后,在系统上导出《课程申请汇总表》,将其中的信息填入《校通选课申请汇总表》(附件3)中,并于6月20日前将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校通选课申报表》以及《校通选课申请汇总表》打印版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
第七,对通选课的管理和要求,遵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通选课改革管理办法(试行)》(华汽教务[2009]第15号)(附件4)执行。
联系人:刘英,联系电话:36903321,有关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请联系叶少林老师,联系电话:36903022。
附件: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通选课改革管理办法(试行).doc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