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4]第31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检查形式与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指导教师检查、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的形式进行。
1. 指导教师检查
指导教师应根据《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相关规定检查学生设计(论文),应避免出现选题过大过宽、任务书雷同、开题报告简单、参考文献格式不规范、缺少外文翻译等问题。
2. 学院自查
学院应成立领导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组织管理、教师配备、选题情况是否合理规范;教师指导时间是否保证;学生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等。
3. 学校检查
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情况进行检查。
二、 检查时间
学校检查时间:2014年4月22、23日。各学院于4月16日前将《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中检查地点告知教务处。
三、 检查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中期阶段考核表。
2.学院自查报告(附件2表1),《工作指南》附件4-3“题目汇总表”、附件4-19“题目来源统计表”、附件4-20“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四、 其他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相关表格,均已附入《工作指南》(见华广教务[2013]第69号),不随本通知另发。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36903021
附件:1: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表.xls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