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4]第19 号
附修专业(辅修和双专业)是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而设置。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工作将于第三周进行。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现将相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在第三周内,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附修专业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学院审核批准后,交附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二级学院教务员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附修专业培养计划落实课程、安排选课等工作。第四周开始上课。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期间,如果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学生必须中止附修专业的学习,待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于另一学期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
2.本学期各二级学院附修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附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 附修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20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60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30 |
珠宝学院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30 |
珠宝学院 | 艺术设计 | 30 |
各专业报名人数30人以上(含30人)需独立设班,不到30人的可插班上课。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及附修专业(辅修和双专业)培养计划的安排(见附件2)选择修读的时间、专业和课程。
3.招生对象:全校各年级已注册学生(不含预注册)。
4.学校鼓励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在收费方面给予优惠,按每学期选读附修课程的学分收取(200元/每学分)。
5.选课和交费的具体时间(含以往学期已报名及开课的学生)由各附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安排,并在学院网页和教务处网页通知学生。请各附修学院依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并于开课后将报名名册和开课课程送交教务处。
附件1_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附修专业修读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