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SRP项目结题验收、2013年度SRP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3]第72号
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2012年度SRP项目(延期)的结题验收和2013年度SRP项目的中期检查应于11月完成,具体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内容
1.中期检查主要考查:项目研究内容、方法、进度;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等。
2.项目组应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 结题验收要求
1. 结题实际取得的成果需与立项时所填预期成果相符。
2. 预期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在相关专业的学术刊物中公开发表论文;其他形式的成果,应出具相应支撑材料。
3. 未实现预期目标和取得预定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通过验收。 三、 检查及验收方式
采用汇报答辩形式。各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答辩安排于11月19日前报教务处。所有工作需于11月30日前完成。
四、 材料提交
五、其它
1.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予以抽查,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学校将收回全部或部分已拨经费,希望学院对项目质量严格把控。
2. 各部处的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3. 通过验收的项目可申请学校优秀项目。由指导教师提交“优秀SRP项目申报书”,经学院评审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各学院申报优秀项目数应控制在本学院当年度SRP立项总数的10%之内。
4. 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必须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实践教学类项目变更申请表》否则不予更改;项目名称不予更改。
5. 相关工作表格均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的“实践教学”中下载,不随通知另发。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3年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资料汇总表.xls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36903021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