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的情况通报
华广教务[2013]第66号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部门:
我处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发了华汽教务[2009]第24号文件《关于实行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的通知》和华汽教务[2009]第25号文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之后,该制度实行已有5年之久。各二级学院(部)、机关部门基本都能按照文件要求听课,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教师的授课质量认真打分,客观评价;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继续开展好该项工作,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听课情况(附表:3)及对本学期的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及机关部门,应严格按华汽教务[2009]第25号文件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在收齐《教学质量评价表》报送前,做好汇总工作,填好《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附表4),并分类核实份数,将原始表上交教务处统一存档;
2、统一交表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考试周)之前,过时不交的单位和个人不予汇总;
3、《教学质量评价表》请严格用黑色签字笔或蓝色钢笔填写和署名,字迹要求工整,填写内容真实;
4、《教学质量评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听课人员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实施办法》按所听课程的类别(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选择表格认真填写,并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
附件:
[附件:1、 《关于实行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的通知》华汽教务[2009]第24号]
[附件:2、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实施办法》(试行),华汽教务[2009]第25号]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教 务 处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