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6月CET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决定
华广教〔2013〕67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我校于2013年6月15日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本次考试中,出现违纪作弊考生二人,现将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计算机工程学院2010网络工程1班学生陈文森,于2013年6月15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时,将手机带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作弊,被监考人员发现;
经济学院2010国际经济与贸易4班学生董祖鸿,于2013年6月15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时,未按考试要求,在15:40前翻阅试题册并作答,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人员发现。
按《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违规作弊行为分类》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考核违纪作弊的处理规定》,以上学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根据情节研究决定,给予陈文森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董祖鸿记过处分。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