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3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3-05-15 18:21:00

 华广教〔2013〕45号

各二级学院:

2013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即将开始。在认真总结我校在广东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评估工作、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的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对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和培养目标,制订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3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现予以下发(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在制订培养计划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 认真领会《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3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中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授予学位门类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专业目录汇总表(2012年)》(附件2)填写。

2. 部分课程如《高等数学》、《微积分》、《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机械制图》、《工程制图》等课程,仍采用由教学组开设课程菜单,各专业根据教学需要按菜单安排学时数,并与教学组商议教学内容和开课学期;

3.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课学期由各专业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组商定;

4. 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不低于176学分(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外学分)。学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课程都按16学时为1学分计算(含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1周计1学分;学分计算精确到0.5;

5. 培养计划中用括号标注的课外学时不计入学时合计范畴,各学期周学时按标准周(16周)计算,避免出现0.5的表述方式;以周数安排的课程,直接用“周”计算学时,合计总学时用“学时数+周数”的方式表述。

6. 由于2013级新生录取人数目前未能确定,《金工实习》和《电子工艺实习》中各二级学院的时间安排为大致时间段,待录取人数确定后,由各二级学院与相关实验中心协商确定准确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依照要求参照2013级培养计划模板(附件3)制定2013级培养计划,并于5月31日前将2013级培养计划电子版发至邮箱278848740@qq.com,教务处审核后将及时与各二级学院反馈。联系人:谢海燕,电话:36903321。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3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

2.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专业目录汇总表(2012年)

3. 2013级培养计划模板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3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 .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专业目录汇总表(2012年).xls

附件3:2013级培养计划模板.xls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