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我校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退学警告及退学学生名单的通知
华广教〔2013〕40号
各二级学院:
经各二级学院对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学习成绩审核,并报教务处核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王少蔚等56名学生(名单见附件1)退学警告;根据《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决定给予李焯俊等3名学生(名单见附件2)退学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将决定传达到退学警告及退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并按要求对退学警告的学生填写《退学警告通知书》(见附件3),退学的学生须尽快办理退学相关手续。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顺利完成规定的学业。
本退学警告名单中,不包含因未完成注册或预注册而无法取得课程成绩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督促学生在本学期第十周前完成注册或预注册,否则只能办理停学手续。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