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学分审核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3]第2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对学籍处理与退学的规定,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员依据细则中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本学院2009、2010、2011、2012四个年级各专业学生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取得的课程总学分数进行核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汇总该学期获得学分数小于14学分的学生名单(本届毕业生该学期总学分数不足14个学分的情况除外)填写附件2,于4月12日前交教务处B1-210舒老师。教务处汇总后将发文通报。
附件:1.学分审核操作流程
2.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退学警告(学分审核)统计表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