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安排及排课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3]24号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下学期排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9、20周,即20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考试时间为两小时,即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晚上7:00—9:00。考试座位一律隔双位安排。
2、统考课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2级:
考试课程 | 考试时间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第19周周一上午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第19周周一下午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第19周周二上午 |
机械制图 | 第19周周三上午 |
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 | 第19周周三上午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第19周周四上午 |
高等数学 | 第19周周五上午 |
大学英(日)语 | 第20周周一上午 |
线性代数 | 第20周周二上午 |
2011级:
考试课程 | 考试时间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第19周周一上午 |
概率论 | 第19周周三下午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第19周周三下午 |
线性代数 | 第20周周二上午 |
3、非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由各开课学院确定。各学院在安排课程考试的同时,应注意错开学生选修、附修、重考及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 选修和附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原上课时间进行。
4、请各学院教务员于第11周前,将需要安排教室的考试安排表(电子板)发送教务处(陈老师处)配考试教室,待配好教室后反馈各学院,各学院要安排和落实好监考老师,于第16周前将完整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以便汇总。
5、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主、监考教师的配备及考试的要求,请按华汽教务[2008]第46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主考教师原则上由上课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派出。教务员必须将课程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老师及学生。
6、2013年6月15日(第16周星期六)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考试时间。
7、关于考试试卷印制的要求,因我校学生人数逐年增多,试卷印制量也随之增大,为了更好开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试卷的印制请按华广教务[2011]33号文“关于规范考试试卷印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下学期排课工作有关事项
1.各年级课表均由各学院完成。
2.2013级新生的入学、军训时间以及大学英语、体育课上课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 2012级大学英语、体育课的上课时间按本学期时间安排。物理实验课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4.各年级计算机公共课由计算机工程学院安排上课。所有计算机上机时间由各学院到计算机实验中心落实安排。
5.排课工作进度要求及注意事项:
下学期教学周共20周。各学院教务员要根据教学周的安排,认真落实下学期各年级的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分班合班、上课时间以及对教室要求等相关排课信息,同时要注意课程间的难易和学时比例等情况合理安排课表,为保障排课工作的一致性,具体进度为:
第11-13周:录入、审核培养计划和落实教学任务;
第14-16周:具体排课,完成课表初排工作;
第17-18周: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课表安排教室;
第19-20周:将配好教室的课表发给相关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