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五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暨教学观摩课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3]第23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提高青年教师的授课水平,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教、爱岗敬业的精神,提高授课水平及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已连续开展了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第五届竞赛活动即将开展,为使该项竞赛评选程序更加公正合理,同时促进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在总结以往几届的组织经验和存在问题基础上,本届竞赛组织方式将进行一定的调整与改动,采取比赛与教学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条件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满一年,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效果好且未违反过教学秩序的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二、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暨教学观摩课工作小组”,由教务处牵头,与人事处共同负责该项工作,并汇总竞赛情况。
2.各二级学院(部)成立院(部)级竞赛评审小组,负责本院(部)参赛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
三、 竞赛办法
1.本届竞赛采取比赛与教学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要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安排开展随堂教学,又要起到教学观摩的效果,使更多的教师参与到此项教学技能提高活动中来,让优质课程的示范功效辐射范围更大。
2.参加教学观摩的教师按自愿参加和学院委派两部分组成。观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应召开交流研讨会,针对观摩课展开学习与讨论。
四、 竞赛程序和安排
1.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报名,填写《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报名表(院级)》(附件1),各学院(部)组织比赛,根据比赛结果在规定限额内选拔出具有代表性的教师参加校级竞赛,并于2013年4月17日前将《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参赛教师名单》(附件2)报至教务处。参赛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学院(部) | 参赛名额 |
1 | 汽车工程学院 | 1 |
2 | 机械工程学院(含制图组) | 2 |
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含物理组) | 2 |
4 | 电气工程学院 | 1 |
5 | 计算机工程学院(含数学组) | 2 |
6 | 经济学院(含国际商学院) | 1 |
7 | 管理学院 | 1 |
8 | 外国语学院(含《大学英语》教研组) | 2 |
9 | 珠宝学院 | 1 |
10 | 体育部 | 1 |
11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1 |
2.教务处对参加竞赛的教师资格进行复核,于2013年4月18-19日公布参赛教师名单和竞赛日程安排;
3.第二阶段的竞赛计划于 4月22日—5月17日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进行,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听课评议;各学院(部)按计划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4.竞赛评议由三部分人员组成:(1)学生评议,占40%,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为30人左右,由教学竞赛工作小组在竞赛当场随机确定;(2)专家评议,占50%,由学校评审专家组成员组成;(3)教师评议,由参加观摩的教师组成,占10%;
5.教务处将于5月底公布竞赛结果。
6.具体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即日至4月17日 | 第一阶段竞赛(院级) | 各二级学院(部) |
2 | 4月17日 | 选拔参赛教师并报教务处 | 各二级学院(部) |
3 | 4月18-19日 | 公布竞赛日程安排 | 教务处 |
4 | 4月22-5月17日 | 第二阶段竞赛与观摩课 | 教务处、各类评审人员 |
5 | 5月底 | 公布竞赛结果 | 教务处 |
五、 奖励办法
本次青年教师竞赛根据参赛人数和竞赛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学校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并将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档案,校内职称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其它
联系人:彭晔 电话:36903027 E-mail:pengye@gcu.edu.cn
附件:
[附件_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适用于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xls
[附件_ 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xls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