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3-01-15 09:19:00

                             华广教务[2013]第6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质量工程本科类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和申报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介绍

按照广东省《2013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请指南》中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要品学兼优、自主性强,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2.项目周期为一年半,项目申报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所有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3.每位本科生限牵头申报一项,且参加不得超过两项,在项目未结题时不能申报新项目。超额申请或参加视为全部项目无效。每个项目组建议人数为3人,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

4.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职称为讲师(或相当讲师)及以上,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能超过一项。

三、组织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管理办法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后另发)。

1.各二级学院应鼓励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踊跃参加省级项目申报,动员中级职称以上教师积极参加指导工作;同时鼓励校内各实验室和研究所向学生提供各类资源,使其在与教师的交流中分享学术体验,激发研究兴趣,培养创新能力。

2.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把初评合格的项目上报学校。学校将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学校实施专项管理,并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性质,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

1.2013年1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参与项目的学生或团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并填写初审意见。

3.二级学院把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填写附件2《统计表》(含表1.项目统计表、表2.项目指导老师信息统计表、表3.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

4.2013年1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申报书》、《统计表》(纸质文档一份及电子档)提交教务处。

5.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发文公布。

6.学校将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五、其它事项

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学生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大学生涯规划,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参与课外研究。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36903021

电子邮箱:gzjwc_2012@163.com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2.信息统计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