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12月CET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决定
我校于2012年12月22日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本次考试中,出现违纪作弊考生二人,现将其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汽车工程学院2011汽车服务工程1班学生戴嘉文,于2012年12月22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时,将手机带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人员发现;
汽车工程学院2011车辆工程2班学生朱志雄,于2012年12月22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时,未按考试要求,在9:40分前翻阅试题册,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人员发现;
按《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违规作弊行为分类》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考核违纪作弊的处理规定》,以上学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根据情节研究决定,给予戴嘉文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朱志雄严重警告处分。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