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安排及排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2-10-16 15:16:00

华广教务[2012]第60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本学期(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下学期排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9、20周,即2013年1月7日至1月18日。考试时间为两小时,即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晚上7:00—9:00。考试座位一律双隔位安排。

2.非考试周安排的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一律按上课时间进行。

3.统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2012级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待定

军事理论

第15周周四下午(3:00—5: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19周周一下午

机械制图、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

第19周周二上午

工程制图

第19周周二上午

高等数学(理工类和经管类)

第19周周五上午

大学英(日)语

第20周周一上午

线性代数

第20周周三上午

2011级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第19周周一上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第19周周二下午

大学英(日)语

第19周周三上午

工程力学

第19周周四上午

复变函数

第20周周一下午

概率论

第20周周二上午

线性代数

第20周周三上午

4.计算机文化基础由计算机工程学院安排。非统考的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开课学院确定,并于第11周内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注明有关课程合班及任课教师兼课情况)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配考试教室,待配好教室后,以电子版形式反馈各学院,各学院获取考试教室后及时安排监考老师,并在考试周前将完整的考试安排表的电子版发至教务处,以便备案、汇总、巡查。

5.各学院在安排课程考试时,应注意错开学生选修、附修、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选修、附修、重修课程的考试,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晚上进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原上课时间进行,若有变动,请提前与教务处联系,以避免学生考试时间冲突。

6.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主、监考教师的配备,请按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主考教师原则上由上课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7.第16周星期六(2012年12月22日)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希望第16周星期五下午尽量不安排考试,以便考前布置考场。

第18周星期二(2013年1月1日)元旦。

8.关于试卷印制的安排和要求。我校现有四个年级的学生,试卷印制的工作量增大,为使该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试卷的印制按华广教务[2011]33号文“关于规范考试试卷印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下学期排课工作有关事项

1.各年级课表均由各学院完成

2.2011、2012级英语、体育课仍按上学期上课时间安排。

3.2012级物理实验课安排如下:第1、2周为实验理论课,需安排课室,第3—16周分单、双周在实验室做实验,具体实验时间由各学院教务员到教务处登记落实。

4.2012级所有计算机课程任务通知书发至计算机工程学院,课程的相关事宜由计算机工程学院负责安排落实。

5.排课工作进度要求:

各学院教务员在总结排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完成落实下学期各年级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兼课、分班合班)等排课相关信息。

排课进度大致如下:

第11-13周:审核培养计划和落实教学任务,完成排课信息的汇总;

第14-16周:具体排课,完成课表,并交教务处;

第17-18周: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课表安排教室;

第19-20周:各学院教务员将配好教室的课表发给相关教师和学生。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