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2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
2012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即将开始。在认真总结我院在独立学院学士学位评估工作中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院对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和培养目标,制订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2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现随通知下发该意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在制订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 部分课程如《高等数学》、《微积分》、《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机械制图》、《工程制图》等课程,仍采用由课程组开设菜单,各系根据教学需要自行选择,并与课程组商议教学内容;
2.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课学期由各专业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商定;
3.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不少于175。学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课程都按16学时1学分计算(含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1周计1学分;学分计算精确到0.5;
4. 培养计划中用括号标注的课外学时不计入合计范畴。各学期周学时分配按标准周(16周)计算,避免出现0.5的表述方式;以周数安排的课程,直接用“周”计算学时,合计总学时用“学时数+周数”的方式表述。
5. 由于2012级新生录取人数目前未能确定,《金工实习》和《电子工艺实习》中各二级学院的时间安排为大致时间段,待录取人数确定后,由各二级学院与相关实验中心协商确定准确时间。
6.2012级培养计划的模板较2011级模板有所改动和调整,将“个人拓展”加入到了“教学计划总体安排表”中,请各二级学院依据新模板制订计划。
请各二级学院依照要求制定2012级培养计划,并于5月4日前将初稿(打印版)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将及时与各二级学院反馈。
联系人:刘佳 电话:36903029 地点: B1-204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2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
2. 2012级培养计划模板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制订2012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