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2-03-06 16:36:00

 华广教务[2012]第 15 

各二级学院(部):

为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教、爱岗敬业的精神,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授课水平及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本届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条件

1、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满一年,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效果好且未违反过教学秩序的教师均可报名参赛。(注:曾在往届获得一等奖参赛者不得参赛);

2、其他未参加竞赛的青年教师可到场旁听、观摩。

二、     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工作小组”,由教务处牵头,与人

事处共同负责课堂教学竞赛的工作安排,并负责汇总竞赛情况。

2、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二级学院(部)级竞赛评审小组,负责本院(部)参赛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3、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

三、     竞赛办法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采用随堂教学的方式进行。

四、     竞赛程序和安排

1.  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报名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审核参赛教师的参赛资格。

2.  本次竞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比赛并给予参赛教师适当奖励。根据比赛选拔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的竞赛。学校竞赛要求推荐的教师人数一般不超过二级学院(部)专任教师人数的15% 。二级学院(部)的比赛于2012年 月 27 日前完成,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

3.  竞赛计划于 4日—13日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举行,向教务处报送的推荐参赛教师名单(详见附件4)的电子版,要求附上参赛教师本学期所上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如每周上课超过两次的课程请提供两个上课时间以备听课安排)、地点、班级、上课人数等具体信息。对于本学期没有教学任务的参赛教师,可由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并组织学生上课以参加比赛。(报送参赛表时,请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彭晔处。)

4.  学校对参加竞赛的教师资格进行复核,公布参赛教师名单和竞赛日程安排,并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听课评议。

5.  竞赛评议由三部分组成:(1)学生评议,占30%,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为30人左右,由教学竞赛工作小组在竞赛当场随机确定;(2)专家评议,占50%,由学校评审专家组成员组成;(3)党政管理干部评议,占20%,由学校党政领导、各二级学院领导、教务处和人事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五、     奖励办法

本次青年教师竞赛根据参赛人数和竞赛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发放奖金,并将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档案,校内职称评定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考虑。

望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各项工作。

 

附件:(所有附件均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

 1. 各级各类人员听课表(共三款)

2.学生听课表

3.《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报名表》

4.《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参赛教师名单表》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