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1-08-31 15:58:00

华广教务[2011]第20号

 

各系: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院专业建设规划,我院现已有26个专业,1000多门课程,其中有许多课程是由我院名师执教,在课程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且深受学生喜爱的课程。我院作为一所以教学为主的应用型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对于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具现实意义。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对申报条件、申报、评审及结题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领域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

3、申报课程教师队伍不少于5人,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

4、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附件2)的要求;

5、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日历、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附件3)”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二、  立项申报、评审及结题程序:

1、精品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附件4),交所在教学单位,要求课程负责人做出规划,明确建设任务及进度;

2、各系(部)经过初审后推荐上报学院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建院级精品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发文公布;

4、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建设期限为12年,教务处将依据课程建设的进度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5、结题验收由教务处提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每年一次对建设结题的课程进行评审。通过结题验收的精品课程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由学院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请有意申报我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各系于201198日前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电子版和一式两份的纸版材料交至教务处办公室B1-204,联系人:谢海燕,联系电话:36903029

 

附件(下载区)

: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3、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