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关于开展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1-03-18 16:47:00

华广教务[2011]第 17号

各系(部):

为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教、爱岗敬业的精神,提高我院青年教师授课水平及课堂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开展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本届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满一年,本学期年度承担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效果好且未违反过教学秩序的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注: 1.曾在第一、二届获得一等奖参赛者不得参赛;2.其他未参加竞赛的青年教师可到场旁听、观摩。

二、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工作小组”,由教务处牵头,与人事处共同负责课堂教学竞赛的工作安排。

2   各系(部)成立系级竞赛评审小组,负责本系(部)参赛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3   学院成立评审专家小组,负责汇总竞赛情况,确定获奖名单。

三、竞赛办法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采用随堂教学的方式进行。

四、竞赛程序和实践安排

1.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报名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各系(部)负责审核参赛教师的参赛资格。

2.本次竞赛分预赛、决赛两阶段。预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于2011年4月8日前完成预赛工作。各系(部)根据预赛情况择优选拔推荐优胜者参加学院决赛,选拔推荐决赛的教师人数一般不超过本系专任教师人数的15%(若本系专任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可将比例扩大至20%)。

3.决赛计划于4月18日—22日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举行,请各系(部)于4月8日前向教务处报送选拔推荐参赛教师名单(详见附件4)的电子版,要求附上参赛教师本学期所上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如每周上课超过两次的课程请提供两个上课时间以备听课安排)、地点、班级、上课人数等具体信息。对于本学期没有教学任务的参赛教师,可由系(部)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并组织学生上课以参加竞赛。(报送参赛表时,请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彭晔处。)

4   学院对参加决赛的教师资格进行复核,公布参赛教师名单和竞赛日程安排,并组织评审小组参加评审。

5   决赛评议由三部分组成:(1)学生评议,占30%,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为30人左右,由专家组在竞赛当场随机确定;(2)专家评议,占50%,由学院评审专家组成员组成;(3)党政管理干部评议,占20%,由学院党政领导、各系导、教务处和人事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学院评审组根据各参赛教师的得分,确定竞赛的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本次青年教师竞赛根据参赛人数和竞赛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学院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发放奖金,并将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档案,院内职称评定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考虑。

望各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各项工作。

 

附件:(所有附件均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

 1. 各级各类人员听课表(共三款)

2.学生听课表

3.《各系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报名表》

4.《各系推荐参赛教师名单表》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