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关于制订2011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1-03-03 17:47:00

华汽教务[2011]第12号

各系(部):

2011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即将开始。在认真总结学院五年来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存在问题基础上,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院对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和培养目标,教务处于2月23日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就2011级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展开充分讨论.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按2010级培养计划的总体方向和思路,11级培养计划原则上不做大的改动。现随通知下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关于制订2011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附件1)。请各系在制订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部分课程如《高等数学》、《微积分》、《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机械制图》、《工程制图》等课程,仍采用由课程组开设菜单,各系根据教学需要自行选择,并与课程组商议教学内容;

2.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课学期由各专业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商定;

3.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在175左右。学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课程都按16学时1学分计算(含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1周计1学分;学分计算精确到0.5;

4. 培养计划中用括号标注的课外学时不计入合计范畴。各学期周学时分配按标准周(16周)计算,避免出现0.5的表述方式;以周数安排的课程,直接用“周”计算学时,合计总学时用“学时数+周数”的方式表述。

5. 由于2011级新生录取人数目前未能确定,《金工实习》和《电子工艺实习》中各个系的时间安排为大致时间段,待录取人数确定后,由各系与相关实验中心协商确定准确时间。

现随通知下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关于制订2011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请各系依照要求制定2011级培养计划,并于3月31日前将初稿(打印版)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将及时与各系反馈。

联系人:刘佳         电话:36903029         地点: B1-204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关于制订2011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

2. 2011级培养计划模板

附件1:关于制订2011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doc

附件2:2011级教学计划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