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的通知
华广教务[2009]第55号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为了更好的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形成党政管理干部树立牢固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和教师之间互相促进的良好风气,教务处于本学期下发了华广教务[2009]第24号文件,即《关于实行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的通知》(并附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质量评估表》(三款)(附件2))的规定。请院级党政领导、机关部处领导、教务处管理干部,各系(部)党政领导以及专任教师等相关人员,严格遵照《实施办法》认真执行。
现将此号文件内容再次下发,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照此次《实施办法》认真执行。
本学期可以延用以前旧版本表格,下学期严格遵照此次下发的新版本表格来填写,新表格在教务处网下载。
联系人:彭晔 联系电话:3027
联系人地点:B1----208室 截止时间:2009年7月9日
以下附件可在本网站下载
附件:
1、《关于实行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的通知》华广教务[2009]第24号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质量评估表》(即适用理论课、适用体育课、适用实验课,三款)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教务处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