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国家级大创项目参加第十七届全国大创年会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4]第59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学校将选拔优秀国家级大创项目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评审,
如评审通过可参加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项目
2021-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创项目(见附件2),且在专业核心期刊有论文发表(学生第一作者)、依托项目获得了相关专利或有其他创新性突出建设成果、以及在创业领域有显著成就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形式
全国大创年会包括学术交流、成果展示交流、创业项目推介会三项内容:
1.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创业项目推介会: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推荐项目限1项,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参照附件3,各学院于7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按省厅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陈思、任振宇,电话:36903027、36903024。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我校2021-2023年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统计表
3.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4.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评审标准(供参考)
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