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校园公益劳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3-12-27 15:50:50

城理教务[2023]第157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劳动教育要求,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结合《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学生“校园公益劳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形式及地点

1.各学院结合劳动教育课程开设情况,组织学生对校园内各公共区域进行绿化除草和卫生清洁

2.各学院根据校园公共区域分区,组织学生开展校园公益劳动。具体包干区域及学院分工情况请见附件1。

四、活动要求

1.提高站位,精准发力

校园劳动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五育并举”的主要举措,也是“公共劳动课”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请各学院充分认识校园劳动的意义,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将“校园劳动”和感恩教育、志愿服务、道德实践等内容进行有机融合,将“报效国家、奉献社会”作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落脚点和育人导向,在培育同学们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强化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奉献意识等方面精准发力。

2.统筹安排,认真组织

1)“校园公益劳动”是面向全体在校生开展的集中劳动,各学院可结合学院特色、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活动,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全员动手的劳动氛围。

2)请各学院将开展校园公益劳动作为《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课时的组成部分。劳动教育任课教师需对学生开展和完成劳动情况通认真记录,以便统计学生完成相应课时要求。

3)请各学院2024年1月5日前填写在线表格《校园公共区域劳动安排表》https://docs.qq.com/sheet/DR3dCRHlYeHlOcG91)。各学院每次劳动前,可联系后勤处陈宇锋领取劳动工具,并做好劳动安全教育。

4)请各学院在完成“校园公益劳动”以图文等形式报送学年内开展校园劳动的总结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到407658380@qq.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彭晔、陈思,020-36903027;

后勤处物业管理科:陈宇锋,020-36903067

 

 

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2 各学院学生公益劳动责任区域划分表.docx

 

 

  教务处

  后勤处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