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2-11-17 16:25:52

城理教务[2022]第126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排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原则

(一)排课工作是教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排课数据作为一系列教学信息统计的依据(学校评估、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开课信息上报等),为保证其准确性、唯一性,各开课单位一律采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排课,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二)遵循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有利于提高教室及实验室的使用率,有利于时间的合理安排等排课原则。总体上全周(周一至周五)全天(1-11节)均匀排课,避免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周中的某一两天,或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天中的个别时段,不能出现周五下午不排课的情况(留空学院除外)。同一门课程按照教学周连续集中排课,避免上课周数过于分散。

(三)公共节假日当天不排课。每个学院留空一个工作日下午不排课,具体安排如下:

留空时间

学院名称

周一下午

机器人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

周二下午

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信&通信工程学院

周三下午

珠宝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周四下午

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

周五下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经济学院

二、排课进度安排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共18周,根据教学周的安排,认真落实各年级的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分班合班、实验安排、上课时间以及教室要求等信息。具体排课进度如下。

阶段

内容

第11周前

(2022.11.13前)

教务员、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确认执行计划,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在平台下达教学任务

第12-15周

(2022.11.14-2022.12.11)

教务员具体排课,生成课表

 (各排课学院做初始化操作)

第16-17周

(2022.12.12-2022.12.25)

教务处安排课室

第18周

(2022.12.26-2023.1.1)

教务员发放课表(等教务处统一调配完课室,教务员对最终课表审核无误后再发放)

三、 排课要求

(一)专任教师排课要求

1.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均至少安排2 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担任授课任务;各门专业必修课程均至少安排1 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担任授课任务;每个专业均至少安排1 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2.学校专任教师应分散均匀排课,每天排课累计不能超过6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专业课程应隔天排课。

(二)时间安排要求

1.优先安排公共课,安排顺序:①大学英语课;②体育课(1-8节均匀排课);③思政课;④物理课,具体上课时间由开课单位与各学院协商。其他课程由相应开课单位与各学院联系落实。

2.为便于期末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所有课程最晚于18周周三结课。

3.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安排课程,理论课晚上最多安排3节课;实验课在保证教学安全的前提下晚上可允许4节连排,如4节连排,上课时间段由原来的19:00-21:25调整为18:15-21:25。

4.理论课同一教学班同一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4节。

(三)地点安排要求

1.A1到A6多媒体课室、制图室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实验室由所属学院自行安排,课表上须完整安排时间和地点。

2.提高课室、实验室利用率。有安排上、下半学期上课的课程,课程上课时间安排应力求统一(如有A、B课程分别需要安排在1-9周和10-18周上课,A课程安排了1-9周周一1-2节,则B课程应该安排在10-18周周一1-2节)。实验室在满足实验教学安排前提下,可优先安排本学院理论课程,避免挤占公共课室资源,在仍有空余情况下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其他学院课程。

(四)教学班组成要求

1.上课人数不足3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予开课。

2.实践实训、课程设计等分组教学的课程按照实际师生组成安排教学班。

四、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

为深化课程建设改革,引导、激励教师基于在线开放课程采用多元化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工作,要求如下:

(一)在线资源选择、课程设计和课程考核标准严格参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12月修订)》文件执行(见附件1)。引进MOOC等在线资源的,须提供实时有效的课程网址,同时,应结合超星教学平台,做好课程线上教学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超星等教学平台,做好教学活动(尤其是线上教学)过程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签到、问答、讨论、抢答、作业等学习任务布置。

(二)省级、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其他非立项课程,如在超星教学平台已有线上教学资源基础的可踊跃申报。

(三)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请混合式课程,教师做好课程设计,填写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报书(见附件2),经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后,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书(附件2)和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939933756@qq.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庄明珠。教务处审核后可进入系统排课。

(四)教师申报混合式课程获批后,须按照申报书开展教学活动,其中线上教学时间不能连续两周连排,排课后不得擅自调整线上、线下教学时间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混合式课程线上、线下日常运行、资源建设等检查工作,教务处不定期抽查课程运行、课程教学质量、课程资源建设等情况。对于未按照实施方案执行或不符合实施规范的课程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达到混合式教学目标的课程给予取缔。

五、特别提醒

(一)学院(部)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导(院长、书记、学科/专业带头人等)原则上都要排课,授课学时按每学期至少32学时安排。

(二)具备授课条件的教学B岗教师,应当尽量安排授课。既可以作为主讲教师独立授课,也可以协助其他教师共同授课(例如担任助教工作)。授课学时按每学期32学时安排。

(三)做好外聘教师聘任和排课工作,外聘教师聘任和排课要求的相关通知另发。

(四)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必须开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满足2021级学生(不含专升本)修读。

(五)采用平台(新教务系统)排课,按照排课流程进行操作(附件4)。

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导、教学B岗教师和外聘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排课后,各学院将相关课程信息填入附件5并于12月12日提交至教务处庄明珠,教务处、人事处将对各学院的排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庄明珠,联系电话:36903028。

附件: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12月修订).doc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书.docx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排课操作流程.docx

         附件5: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高级职称相关领导,教学B岗和外聘教师排课情况.xls

教务处   

人事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