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第4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提升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校内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为“十四五”期间即将开展的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做准备,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机构与分工
学校成立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评估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各二级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参评专业评估数据采集、审核及提交等相关工作。教务处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与联络、数据采集与分析、评估报告撰写与发布。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科与科技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评估,与各二级学院共同完成评估数据采集工作。
二、评估对象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的42个专业,具体见《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方案》。
三、评估内容及依据
本次评估根据《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方案》中相关指标体系进行评估。主要依据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即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平台)指标体系等有关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纲领性文件。
四、评估时间
评估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方案》。
五、其他
(一)校内专业评估是学校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须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学校完成该项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须成立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并于3月25日前将成员名单及联络员姓名上报至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3月25日前上报联络员姓名。
(三)《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方案》及相关材料通过工作群组集中下发。
联系人:阮显政,电话:36903321。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