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0-06-11 11:05:08

华广教务[2020]30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境外原版教材的引进和选用管理,结合实际,2018年制订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为切实做好广东省教育厅对境外原版教材的检查工作,现决定开展学校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及申报工作,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组织专家对境外原版教材进行逐一检查,特别是对人文社科类教材要加大审查力度,确保不遗漏风险点。对存在风险的教材要及时报送教务处。

2.对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指境外文原版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含括教学参考书、参考资料、外文图书、讲义等教材)进行自查,今后将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请各单位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做好自查工作,准备好自查材料报教务处。

二、检查范围

 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

三、工作安排

1.6月15日-18日,各二级学院(部)开展自查工作。

2.6月22日-25日,学校进行检查。

四、提交材料

1.填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在选用境外教材时遵循《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的“导向原则、适用原则、优选原则”,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要求以严谨的态度进行自查,详实汇总新增使用的境外教材情况,并真实填报各项内容。属于规定检查范围内的不得故意隐瞒、漏报或者无故拖延不报。

2.提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0年6月19日前提交《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学院(部)境外教材自查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材料须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教学院长亲笔签名)交至教务处。

3.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

教务处对收集到的各二级学院(部)上交的境外教材检查资料进行分类汇总,按照工科类、文科类、艺术类分别转发至相应教材审查委员会委员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教材予以征订。

 

附件:1.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管理办法(试行).docx

2.附件2:各二级学院(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