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9]第4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学生证管理工作,提高学生遵纪守规的自觉性,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附件1),现决定统一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学生证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1.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各二级学院需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补办学生证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将《申请表》、《登记表》、高清电子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补办费(3元)于13周内交至本学院教务员。
2. 各二级学院教务员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学生填写的《登记表》。
2.各二级学院教务员以学院为单位,请将纸制版《申请表》、电子版《登记表》、照片、补办费于第14周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即5月29日下午或31日下午)交至行政楼303室集中办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若损坏学生证,持证学生须出具书面检讨,并提交补办学生证所需资料,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到教务处换发。
2.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能补办一次学生证,请各学院教务员认真审核。
联系人:赵婷婷,电话:36903016 。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doc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