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教材选用、征订及供应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

更新时间 : 2018-12-13 15:10:39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推进学校教材管理机制,规范开课课程教材选用、征订及供应工作,避免教材选用和供应时出现随意性,确保选用高水平优秀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开课学院(部)负责教材的推荐、初审,开课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专家审查及选用。教务处负责对选用教材审核、征订和日常管理。

二、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部)应加强教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教材评价和评优工作,使教材选用、征订及供应的工作更合理、有序和及时。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教材的编写、评价、推荐和选用工作的确认、指导和监督,定期研究和解决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教材选用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选优原则: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及获奖教材;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各类精品教材;各专业主干课程应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

2.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适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符合培养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及教学内容的适用性。

3.集体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由课程组教师集体研究,并经教研室、二级学院(部)负责人、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选定。

4.统一原则:同一门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相同,原则上只能选用1-2本同类教材。

5.更新原则:选用教材应结合专业的发展和调整的情况,适时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工作,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已选用的教材原则上不能连续使用超过四年。

二、教材选用标准

选用的教材需符合辩证唯物主义,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内容组织合理,知识关联清晰,能反映本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

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认知规律,符合课程教学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力,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1.文字教材

(1)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有机统一,正确阐述本专业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科学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2)应文字精炼,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价格合理。

2.电子教材

(1)设计水平高,操作简便,人机交互性强,学习路径可选,交互参数可设。安装方便、兼容性强、可靠性高、运行速度快、容错性能强。用户指导简明完备,便于使用。教学性价比高。

(2)界面设计简明、重点突出、使用简便。图片、图像清晰,动画生动准确,音效质量好,智能化水平高。文字表达规范,字号、字体和色彩适合阅读,用标准语音讲解、配音和对白。

三、教材选用要求

1.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通过选择优秀教材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2.推进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体系创新,鼓励教学编写高水平教材,坚决抵制传播错误观点的教材入课堂,打造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教材体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

3.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该门课程教学内容无大的变化,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

4.教师自编的教材(含参编教材)必须经二级学院(部)审核选用并报教务处统一征订,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订购。

5.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擅自更换教材而造成积压浪费的,或因漏订、错订、重订教材而影响教学或造成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章 教材征订

一、教材征订填报时,各二级学院(部)以专业为单位填报申请表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统一由供应商订购。具体征订时间以每学期通知为准。

二、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征订每种教材原则上为学期开课课程的学生用书量,同时可携报任课教师教材一本(通选课除外),教师参考类教材不予征订。

三、通选课教材由任课教师报至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部)统一填报。

四、各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予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而变动的,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反馈至教务处。

 

第四章  教材供应及发放

一、学校对教材的采购、供应实行社会化,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本着信誉高、服务好、价格低等原则,确定教材供应商为本校教材供应提供服务,教务处将配合供应商做好教材供应工作。

二、教务处是教材管理的职能部门,各单位及教师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销售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本校教师自编已正式出版的教材,经过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同意选用后报教务处,由供应商进行统一采购。

三、教材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中标价格向学生销售教材。学生以自愿为原则,按班级购买。针对供货商“现场售卖”的模式,各二级学院(部)应及时组织各班级做好教材款的预收、现场缴款、教材领取和发放工作。

四、任课教师每人可领本门课程的教材一套。未更换版本的教材原则不再领取;如有损坏、丢失、浸水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补领一套;任课教师授课为非本二级学院(部)课程时,由授课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取;通选课不配任课教师教材。

五、学生购买教材后,如因错发,破损,缺页,字迹不清或课程临时取消等原因需退换的,可在教材出库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要求退换。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材选用、征订及供应管理办法》(2014年10月修订)同时

废止,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