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华广教务 [2018]第23号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学生证管理工作,提高学生遵纪守规的自觉性,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附件1),现决定统一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学生证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1.按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各年级需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补办费(3元)于11周内交至本学院教务员处。2014级毕业生不予补办。
2.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将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照片及补办费于第12周的周三、周五下午(即5月23日、25日下午)交至行政楼303教务处集中办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因学生证损坏申请补办的,学生须将损坏的学生证交回本学院教务员处,教务员汇总后交由教务处集中处理。
2.本学期不予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补办、充值工作。补办、充值火车票优惠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不收取学生费用。
联系人:赵婷婷,电话:36903016 。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doc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